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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Published October 31, 2026

哈萨克斯坦与以色列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政府批准文本并授权签署

哈萨克斯坦与以色列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已进入签署阶段:政府10月28日以第957号决议批准公约草案文本,并授权副总理兼人工智能和数字发展部长贾斯兰·马迪耶夫签署,文件尚未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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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政府10月28日通过第957号决议,批准《哈萨克斯坦政府与以色列政府关于对所得税消除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公约》草案文本,并授权副总理兼人工智能和数字发展部长贾斯兰·马迪耶夫代表政府签署。该公约通常被称为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决议自签署之日起施行,但公约本身要在两国完成国内程序后才会生效。

哈萨克斯坦与以色列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现在进展到哪一步?

  • 第957号决议共三条:批准公约草案;授权马迪耶夫签署,并允许对文本作“不具原则性质的修改和补充”;决议自签署之日起施行。
  • 决议所附公约草案的签署日期仍是空白,说明尚未签署。
  • 公约生效时间由草案第28条规定:双方通过外交渠道收到对方“已完成国内程序”的最后一份书面通知之日起生效。
  • 按草案规定,预提税条款从生效年度的下一个日历年1月1日起适用,其他税种从该日之后开始的纳税期起适用。

协定适用于哪些税种和纳税人?

据决议所附草案第1、2条,公约适用于缔约一方或双方的居民,涉及的是所得税类。
- 哈萨克斯坦一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 以色列一方:所得税和公司税(含资本利得税),以及按以色列《不动产税法》对转让不动产所得征收的税。
- 公约签署后新增或取代现行税种的同类税,也在适用范围内。

协定对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怎样限制税率?

据草案第10至12条,来源国可以征税,但设有上限:
- 股息:收款人是在365天内直接持有付息公司至少25%资本的公司时,上限为5%;收款人是对方国家政府、地方机关或中央银行时为0%;其余情形上限为15%。
- 利息:上限为10%;对方国家政府、地方机关或中央银行取得的利息,在来源国免税。
- 特许权使用费:上限为10%。
- 以上均为草案文本规定,最终以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文本为准。

企业在对方国家常设机构的门槛是什么?

据草案第5条,建筑工地、建设或安装项目持续超过12个月,才构成常设机构;提供包括咨询在内的服务,任意12个月内累计超过6个月,也构成常设机构;采矿、油气井等自然资源勘探开发场所,基础活动持续超过6个月构成常设机构。草案第14条规定,受雇人员在对方国家停留任意12个月内累计不超过183天、且雇主不是当地居民、报酬不由当地常设机构承担的,仅在居住国征税。

双重征税如何消除?

据草案第22条,以色列居民在哈萨克斯坦已缴的税,可从其以色列税款中抵扣,抵扣额不超过对应该笔所得计算出的以色列税额。哈萨克斯坦居民在以色列已缴的所得税,同样可从哈萨克斯坦所得税中扣除,扣除额不超过对应所得计算出的税额。草案第26条另设“利益限制”条款:如果取得优惠是某项安排的主要目的之一,则不给予公约优惠。

Rules related to this news

常见问题

### 哈以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已经生效了吗?
没有。第957号决议只是批准文本并授权签署,公约尚未签署。按草案第28条,需双方完成国内程序并互换书面通知后才生效。

### 第957号决议什么时候施行?
决议自签署之日起施行。决议日期为2026年10月28日。

### 协定会影响哪些税?
它涉及所得类税:哈方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以色列方的所得税、公司税、资本利得税及不动产转让所得税。具体税率上限以草案第10至12条为准。

### 公约有几种语言文本?
草案载明用哈萨克语、希伯来语、俄语和英语写成,各文本同等作准;文本有分歧时,以英语文本为准。

延伸阅读

资料来源

封面图片由AI生成,非真实照片。

Legal basis
哈萨克斯坦政府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第957号决议
adilet.zan.kz/rus/docs/P2600000957 The official text on adilet.zan.kz prevails.Last checked:2026-10-31 · Reviewed by:Y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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