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截至10月12日,哈萨克斯坦新《税法典》已施行九个多月。本报告以一家虚拟的中资跨境物流企业为样本,按“背景—法规—税种—时间表—风险—建议”的顺序做一次合规体检,所有条款均对照adilet公布的法典现行文本,并参考官方解读。案例为编辑部为说明问题而设,不对应任何真实企业。
一、案例背景(虚拟)
A物流是一家中国公司在阿拉木图设立的全资子公司(ТОО),经营霍尔果斯—阿拉木图干线公路运输和进出口货运代理,自有十余辆牵引车和一处租赁仓库,雇用当地司机,中方派驻总经理和财务经理各一名。子公司每季度向中国母公司支付管理费,并向中方银行偿还股东借款利息。
二、适用法规与现行状态
现行法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214-VIII号),2026年1月1日起施行,2017年旧法典(第120-VI号)同时失效(第848条);2025年及以前年度的检查和补税仍适用旧法典。今年唯一生效的修订是第308-VIII号法律(7月1日起),仅为术语和机构名称的技术调整,未改税率。2026年月核算指数(MRP)为4,325坚戈(第239-VIII号预算法第7条)。
国家经济部9月公示的《税法典修正案(2027)》草案,征求意见已于9月25日截止,据Zakon.kz、Vlast.kz(9月4日)报道,涉及扩大税务代理人范围、欠税超过6个月暂停开具电子发票等。草案尚未通过,本报告不作现行规则引用。按第23条第2款,加重税负的修改须在当年7月1日前通过,最早次年1月1日施行。
三、税种识别
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20%(第357条,国家收入委员会KGD去年9月问答口径一致)。
增值税:基本税率16%(第503条)。物流企业的增值税要分三块看。
国际运输零税率(第468条):进出口货物运输、过境货物在哈境内的运输适用0%,前提是使用统一国际运输单证,公路运输为货物运输单(товарно-транспортная накладная),多式联运为统一货运单或统一提单。多个承运人分段运输时,只有把货物运到哈国边境、或用自有车辆把货物运进哈国的承运人,其运输才算国际运输。A物流若只是转包霍尔果斯口岸至阿拉木图的境内一段,这一段通常不符合零税率条件,可能按16%计税,宜逐单判断。
货运代理(第457条、第475条、第494条):承运人按代理合同为客户提供的服务不计入货代销售额,货代的销售额是代理报酬。与出口、进口、过境货物相关的代理服务,以及装卸、转运,免征增值税。这是“免税”,不是“零税率”,对应进项税能否抵扣、如何分摊,须按增值税编的规则处理。货代无论是否为增值税纳税人都须开具发票,分列增值税纳税人与非增值税纳税人承运人的金额,代理报酬单列一行,并按第205条编制税务登记簿。
向境外承运人采购运输:劳务发生地按第459条判断,是否须按第454条反向计征增值税,须逐项核对。
个人所得税与社会税:员工工资按10%/15%代扣(第363条),社会税6%(第557条),社会缴费一并在200.00表申报。中方派驻人员在任意连续12个月内在哈停留满183天的,成为哈国税务居民(第222条)。
车辆税:在哈登记的自有车辆征税,挂车不征(第564条)。货车和专用车按载重(不含挂车)分档,5吨以上为每年9 MRP,按1月1日的MRP计算(第565条),2026年折合约38,925坚戈/辆;牵引车适用哪一档以登记类别为准。年度中途购入或出售的按月份比例计算(第566条)。
财产税与土地税:自有建筑物按1.5%缴纳财产税(第588–596条)。A物流的仓库是租来的,只有自有房产才产生这一项。自有土地缴纳土地税;向国家租用土地的,改缴土地使用费(第617–624条)。
道路通行费(税法典第十四编“规费”):本国车辆执行国际运输出境,每次1 MRP;外国车辆入境、出境或过境,30 MRP,主要涉及合作的外国承运人;超重、超轴载、超限车辆另按超出幅度和里程计费(第616条)。无许可或超限通行被查出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缴纳(第614条),已缴通行费不予抵减或退还(第121条)。收费公路的通行费不在税法典中,本报告未涉及。
预提税:向母公司付管理费按20%、利息按10%扣缴(第682条)。向非居民支付国际运输服务收入,预提税率为5%(第682条第1款第4项);“国际运输”指起点和终点分属不同国家、其中一国为哈国的运输,纯境外段或纯境内段不算(第679条)。中哈协定第8条规定,陆路等国际运输利润仅在居民国征税;中国承运人适用协定,须按第698条、第702条提供中国税务居民身份证明。协定免税的支付仍须在101.04表中申报。
进口增值税:从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如俄罗斯)进口车辆、配件的,用328.00表申报缴纳(第530条);从中国进口的,随海关申报缴纳。
简易申报制:被其他法人持股超过25%的企业不能适用(第723条),910.00表与本案无关。
四、申报与缴纳时间表(一般税制)
和这条新闻相关的规定
以下表号均出自财政部第695号令,328.00表除外。“季后第二个月”指季度结束后的第二个月。
100.00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次年3月31日前申报(第359条),申报截止后10个日历日内(4月10日前)缴纳(第347条)。
101.02 企业所得税预缴计算表:当年4月20日前提交,可在12月31日前提交补充计算表。前年调整后年收入超过60万MRP的企业按月预缴,每月25日前缴纳:一季度按上年计算表的1/12,由税务机关计算;二至四季度按上年税额的1/12(第348–350条)。新设企业当年不预缴。
300.00 增值税申报表:按季度,季后次月15日至季后第二个月15日之间申报(第505条),季后第二个月25日前缴纳(第506条)。国际运输零税率销售额填300.01表,免税的代理服务填300.02表,向非居民购买的服务填300.04表。
200.00 个人所得税和社会税申报表:按季度,季后第二个月15日前申报,全年逐人明细随第四季度申报表提交。个人所得税在支付月份结束后25个日历日内缴纳,社会税次月25日前缴纳(第440条、第445条、第560–562条)。
101.04 非居民预提税计算表:一至三季度在季后第二个月15日前提交,第四季度在次年3月31日前提交(第356条、第685条);税款在支付月份结束后25个日历日内缴纳(第684条)。
700.00 车辆税、土地税和财产税申报表:次年3月31日前申报,车辆税(附表700.01)向车辆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土地税(附表700.02)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财产税为附表700.03;申报截止后10个日历日内缴纳(第567条、第569条、第587条)。
按条件适用:
701.01 财产税当期预缴计算表:有自有建筑物、年税额超过300 MRP的,当年2月15日前提交,2月、5月、8月、11月的25日前分期缴纳(第596条)。
851.00 土地使用费当期支付计算表:向国家租用土地的,当年2月20日前提交(第624条)。
328.00 货物进口及间接税缴纳申请:从欧亚经济联盟进口货物的,货物入账次月20日前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第530条)。据KGD公告的转载,自2026年2月16日起只能在新纳税人办公室提交。
道路通行费没有申报表,在取得许可文件前缴纳。
近期节点:2026年第三季度的200.00、300.00、101.04表,截止日为11月15日。当天是星期日,是否顺延请会计师确认,稳妥起见宜提前申报。第三季度增值税缴纳截止日为11月25日(星期三)。期限届满未申报的,系统会自动生成零申报表;实际有应税事项的,须补报(第115条)。
五、风险清单
- 税务居民身份:外国法人的实际管理机构在哈的视为居民(第223条)。中方总部若实际在哈决策,存在被认定为哈国居民的风险。
- 常设机构:若母公司直接派人在哈承接业务,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3天即构成常设机构(第228条);中哈协定对工程和劳务的门槛为12个月。未登记的,收入按20%源泉扣缴且不得扣除成本(第691条)。
- 增值税登记:超过1万MRP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大额单笔合同须在交易前申请(第101条,KGD阿克莫拉州税务局解读一致)。法人持股超过25%的企业不能用简易申报制(第723条);零税率单证不全按16%补税(第503条第4款)。
- 向中方付款:协定税率须先取得符合第702条要求的中国税务居民身份证明;收款方在优惠税制国家的一律20%(第682条第2款)。股东借款利息按资本弱化公式限额扣除,非金融企业系数为4(第263条)。
- 欠税:滞纳金按基准利率1.25倍逐日计算(第5条),可冻结账户、暂停开具电子发票(第86–89条);自7月1日起,欠税超限且逾3个月未清,经法院批准可限制第一负责人出境(第189条)。
- 追征时效:一般3年,大型企业5年(第65条),单证保存期要与之匹配。
六、纳税申报表样表
财政部2025年11月12日第695号令《税务报表格式、填报说明及报送规则》(司法部登记号37390,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批准了现行报表格式和填报说明,每张表对应一个附件。本案涉及的样表可在adilet该令页面的相应附件中查阅:
100.00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附件2(附表100.01–100.14)
101.02 企业所得税预缴计算表,附件3
101.04 非居民预提企业所得税计算表(含按协定免税的金额),附件5
200.00 个人所得税和社会税申报表,附件8
300.00 增值税申报表,附件12(附表300.01–300.08)
700.00 车辆税、土地税和财产税申报表,附件20(附表700.01–700.03)
701.01 财产税当期预缴计算表,附件21
851.00 土地使用费当期支付计算表,附件23
报送规则见该令附件29。来源:https://adilet.zan.kz/rus/docs/V2500037390
328.00 货物进口及间接税缴纳申请,由财政部2025年10月28日第628号令(登记号37237)批准:https://adilet.zan.kz/rus/docs/V2500037237 。本报告仅见搜索摘要,未拉取该令全文;该令另有修订(据iris.kz转载),使用前请核对现行版本。
物流企业的填写要点:
国际运输服务销售额填300.01表第300.01.002行,对应进项税填第300.01.006行。
免税的国际运输代理服务、装卸和转运,填300.02表,不要并入零税率行。
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即使按协定免税,也要在101.04表中反映;外汇合同项下对单个非居民的季度合计金额超过5万美元的,须逐个非居民填报(附件5)。
外籍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在200.00表中逐人申报。
不适用或另行判断:910.00(简易申报)本案不适用;870.00(环境负面影响费)车队是否须申报,取决于《生态法典》的设施分类,本报告未核实,须由顾问确认。
二手参考(不作一手依据):PRG法规库转载的100.00表、200.00表模板,https://prg.kz/document/?doc_id=38965453 ,https://prg.kz/document/?doc_id=36716294 。电子申报入口为KGD纳税人办公室 https://knp.kgd.gov.kz (据KGD公告的转载)。
七、结论与建议
对A物流这类企业,体检结论集中在四处。第一,国际运输零税率和货代免税依赖单证,运单、报关单和合同要逐票归档,单证缺失或只承运境内一段的部分可能按16%计税;免税的代理报酬与零税率运费要分表填报。第二,向母公司付管理费和利息前,先确认扣缴税率并备齐中国税务居民身份证明,避免事后补扣。第三,把上述时间表倒排成全年申报日历:季度的300.00、200.00、101.04表集中在季后第二个月15日前,年度的100.00、700.00表集中在3月31日前,4月20日前提交101.02表;车队出境、外国承运人入境的道路通行费按次缴纳。第四,若计划入驻经济特区,须在特区内登记,并分别核算优先与非优先活动收入,且不能叠加其他企业所得税减免(第734–735条)。投资架构选择和协定适用,宜请当地执业会计师出具书面测算。
声明:本报告为信息整理,不构成法律或税务意见。KGD官网部分解读页本次未能打开,相关内容依据转载和摘要,并已与法典条文对照;具体适用以KGD书面答复和当地执业会计师、律师意见为准。
资料来源: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2025年7月18日第214-VIII号,https://adilet.zan.kz/rus/docs/K2500000214
财政部2025年11月12日第695号令(税务报表格式、填报说明及报送规则,登记号37390),https://adilet.zan.kz/rus/docs/V2500037390
财政部2025年10月28日第628号令(328.00表,登记号37237;仅见搜索摘要),https://adilet.zan.kz/rus/docs/V2500037237
2026年6月11日第308-VIII号法律(税法典修订),https://adilet.zan.kz/rus/docs/Z2600000308
2025年12月8日第239-VIII号法律(2026—2028年国家预算,第7条MRP),https://adilet.zan.kz/rus/docs/Z2500000239
2003年6月2日第421-II号法律(批准中哈避免双重征税协定),https://adilet.zan.kz/rus/docs/Z030000421_
2008年7月5日第67-IV号《转让定价法》,https://adilet.zan.kz/rus/docs/Z080000067_
哈萨克斯坦总统府,2025年7月18日,https://www.akorda.kz/ru/glavoy-gosudarstva-podpisan-novyy-nalogovyy-kodeks-i-soputstvuyushchiy-emu-zakon-o-vnesenii-izmeneniy-i-dopolneniy-v-nekotorye-zakonodatelnye-akty-respubliki-kazahstan-po-voprosam-nalogooblozheniya-1863237
国家收入委员会(KGD)企业所得税问答,2025年9月4日(PRG法规库转载),https://prg.kz/document/?doc_id=35442164
KGD阿克莫拉州税务局,增值税登记解读,https://akm.kgd.gov.kz/ru/news/postanovka-na-registracionnyy-uchet-po-nds-4-160578
Zakon.kz,9月4日(2027修正案草案报道),https://www.zakon.kz/pravo/6530429-nalogovyy-kodeks-chto-planiruyut-izmenit.html
Vlast.kz,9月4日(2027修正案草案报道),https://vlast.kz/novosti/70764-v-kazahstane-vynesli-na-obsestvennoe-obsuzdenie-proekt-popravok-v-nalogovyj-kodeks.html
说明:本报告封面为AI生成的示意插画,不代表实际场景。
要点
- 哈萨克斯坦现行《税法典》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2017年旧法典同时失效。
- 哈萨克斯坦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为20%,增值税基本税率为16%。
- 虚拟案例A物流仅承运霍尔果斯至阿拉木图境内一段时,通常不符合国际运输零税率条件。
- 与出口、进口或过境货物相关的货运代理服务及装卸、转运免征增值税。
- 虚拟案例A物流向中国母公司支付管理费按20%、股东借款利息按10%扣缴。
- 中国承运人适用中哈协定时,须提供中国税务居民身份证明。
常见问题
哈萨克斯坦新《税法典》何时施行,旧法是否继续适用?
现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214-VIII号)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2017年旧法典同时失效。2025年及以前年度的检查和补税仍适用旧法典。
跨境物流的增值税零税率和货运代理免税有何区别?
符合条件的国际运输适用0%增值税,并需统一国际运输单证;与出口、进口、过境货物相关的代理服务及装卸、转运免征增值税。免税不是零税率,代理报酬还需单独填报。
向中国母公司支付管理费和利息时如何扣缴?
向中国母公司支付管理费按20%扣缴,股东借款利息按10%扣缴。适用协定优惠时,还须按要求提供中国税务居民身份证明。
跨境物流企业常用季度申报表的节点是什么?
一至三季度,200.00和101.04表于季后第二个月15日前提交;300.00表在季后次月15日至季后第二个月15日之间申报。预提税在支付月份结束后25个日历日内缴纳。
跨境物流企业需要重点关注哪些合规风险?
重点包括税务居民、常设机构、增值税登记、国际运输单证、向中方付款扣缴和欠税。单证不全的零税率销售额可能按16%补税,欠税还可能触发账户冻结或暂停开具电子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