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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发布于 2026年10月14日

哈萨克斯坦零售新规下周施行:本国商品30%陈列占比细化到每个品类,电商平台搜索须优先展示“哈萨克斯坦制造”

哈萨克斯坦贸易与一体化部修订《国内贸易规则》的第235-НҚ号命令将于10月中下旬施行(政府通报为10月20日起,财会门户Uchet.kz标注为10月19日)。1至4类商店给本国商品留出的不低于30%的陈列空间,今后要在每个商品子类、每个品类和整个门店三个口径分别达标,并放在各品类陈列区中间、与视线齐平;电商平台须在非个性化搜索结果中优先展示带“哈萨克斯坦制造”标识的商品。向哈萨克斯坦超市、卖场和电商平台供货的中国品牌,进口商品的货架和搜索位置会更紧,已在当地生产的企业则可能受益。

哈萨克斯坦零售新规下周施行:本国商品30%陈列占比细化到每个品类,电商平台搜索须优先展示“哈萨克斯坦制造”

哈萨克斯坦修订后的《国内贸易规则》将在10月中下旬施行。变化集中在两处:大型零售门店给本国商品留出的30%陈列空间,今后要在每个商品子类、每个品类和整个门店三个口径分别达标;电商平台在搜索结果里要把带“哈萨克斯坦制造”(Сделано в Казахстане)标识的商品排在前面。向哈萨克斯坦超市、家电和日用品卖场以及电商平台供货的中国品牌,货架和搜索页上的位置都会更紧。

哪份文件,哪天生效

修订依据是哈萨克斯坦贸易与一体化部代部长2026年8月14日签署的第235-НҚ号命令,8月17日在司法部完成登记(登记号39603),修改对象是2015年第264号命令批准的《国内贸易规则》。命令第4条规定,在首次正式公布满60个日历日后施行。命令于8月19日在法规电子参考库公布,财会门户Uchet.kz据此标注为10月19日起施行;10月13日的政府会议上,贸易与一体化部长阿尔曼·沙卡利耶夫的说法是10月20日起。两个日期只差一天,供货商按早的一天准备更稳妥。

30%不是新门槛,算法变细了

现行规则已经要求1至4类商店把不少于30%的食品陈列空间和不少于30%的非食品陈列空间留给本国商品。新版本把计算拆到三层:每个商品子类、每个品类、整个门店,各自都不得低于30%。

占比按“排面”算:货架上本国商品的排面数,除以全部排面数,再乘以100。三层口径分开计算。这意味着门店不能再靠几个本地货源充足的品类把整体比例撑起来,每个子类都要单独过线。

位置也有要求。本国商品要放在每个品类和子类陈列区的中间、与视线齐平的地方,旁边配畅销商品做交叉陈列,并用“哈萨克斯坦制造”的标牌标出。

本国商品不够怎么办?规则留了出口,但要走程序。陈列空间按本国生产商或经销商的书面申请分配;门店收不到申请,就要向本国生产商统一登记册发出需求;申请仍然不足,剩下的位置才能摆其他商品。

电商平台:非个性化搜索优先本国商品

和这条新闻相关的规定

电商平台要配备能在搜索结果中优先展示“哈萨克斯坦制造”商品的软件。一个例外是:如果搜索结果是根据用户的个性化参数生成的,不受这条约束。平台和卖家签的合同里,也要写进卖家遵守相关销售要求的条款。

分类信息平台另有新义务:用双因素认证登记和识别发布广告的人,可以用哈萨克斯坦运营商的手机号,也可以用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平台软件还要接入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的反欺诈中心。

对中国企业意味着什么

第一,供货给当地连锁零售的中国品牌,要先弄清自己的产品在门店里落在哪个品类、哪个子类。如果某个子类里本地商品多,进口商品能拿到的视线高度和中间位置会更少,陈列协议值得重新核对。

第二,已经或打算在哈萨克斯坦本地生产、组装的企业,产品若属于哈萨克斯坦原产,在货架和搜索排序上反而占先。命令本身没有改动“哈萨克斯坦原产”的认定标准,具体仍按现行原产地规定办理。

第三,在哈萨克斯坦电商平台开店的跨境卖家,近期可能收到平台更新的卖家协议,搜索排序也可能调整。个性化推荐不在这条规定的约束范围内,这一块的流量变化要看各平台怎么执行。

本文封面为AI生成示意图,非实景照片,与新闻内容无直接对应。

资料来源:
哈萨克斯坦政府(总理官网),https://primeminister.kz/ru/news/novye-trebovaniya-po-obyazatelnoy-dole-kazahstanskih-tovarov-vstupayut-v-silu-dlya-torgovyh-setey-s-20-oktyabrya-31991
Uchet.kz,https://uchet.kz/news/sdelano-v-kazakhstane-trebovaniya-k-magazinam-i-marketpleysam-rasshirili/
第235-НҚ号命令全文(zakon.uchet.kz 法规库),https://zakon.uchet.kz/rus/docs/V2600039603
《国内贸易规则》现行文本(zakon.uchet.kz 法规库),https://zakon.uchet.kz/rus/docs/V1500011148

要点

  • 哈萨克斯坦贸易与一体化部第235-НҚ号命令修订《国内贸易规则》,自公布满60个日历日后施行。
  • 1至4类商店须在每个商品子类、每个品类和整个门店三个口径分别达到本国商品30%陈列占比。
  • 本国商品排面占比按本国商品排面数除以全部排面数再乘100计算。
  • 电商平台须在非个性化搜索结果中优先展示带“哈萨克斯坦制造”标识的商品。
  • 陈列空间按本国生产商或经销商的书面申请分配,申请不足时门店须向本国生产商统一登记册发出需求。
  • 分类信息平台须用双因素认证登记和识别广告发布者,并接入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的反欺诈中心。

常见问题

这项新规什么时候施行?

第235-НҚ号命令规定在首次正式公布满60个日历日后施行;政府通报为10月20日起,财会门户Uchet.kz标注为10月19日,供货商可按较早日期准备。

30%陈列占比怎么计算?

按排面计算,即本国商品排面数除以全部排面数再乘100,并须在每个商品子类、每个品类和整个门店三个口径分别不低于30%。

本国商品要放在门店什么位置?

要放在每个品类和子类陈列区的中间、与视线齐平的位置,旁边配畅销商品做交叉陈列,并用“哈萨克斯坦制造”标牌标出。

电商平台承担什么义务?

平台须配备在搜索结果中优先展示“哈萨克斯坦制造”商品的软件;若搜索结果按用户个性化参数生成,则不受这条约束。

对已在哈萨克斯坦本地生产的中国企业有何影响?

产品若属于哈萨克斯坦原产,在货架和搜索排序上相对占先;命令本身没有改动“哈萨克斯坦原产”的认定标准,仍按现行原产地规定办理。

依据
Приказ и.о. Министра торговли и интеграции РК от 14.08.2026 № 235-НҚ (рег. № 39603 от 17.08.2026) об изменениях в Правила внутренней торговли (приказ и.о. МНЭ РК от 27.03.2015 № 264), пп. 49, 51, 196, 197; вводится через 60 календарных дней после опубликования (19.08.2026)
primeminister.kz/ru/news/novye-trebovaniya-po-obyazatelnoy-dole-kazahstanskih-tovarov-vstupayut-v-silu-dlya-torgovyh-setey-s-20-oktyabrya-31991 法律条文以 adilet.zan.kz 官方文本为准。最后核对:2026-10-14 · 审核:Y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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