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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与居留发布于 2026年10月15日

哈萨克斯坦外籍劳务许可新规10月17日施行:拒绝前不再发预先决定、不再听证,材料须一次备齐

哈萨克斯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380号令10月17日起施行:雇主申请或延长外籍劳务许可时,地方执行机关认定应拒绝的,不再先发拒绝预先决定通知、不再安排听证,原先2个工作日的异议期随之取消;同时新增不可抗力、雇主出差或住院两种暂停办理情形。7个工作日作出决定的时限、公司内部调动最长3年可延1年、岗位与许可不符12个月内不发新许可等规定不变。对成批引进外籍技术人员的中资企业而言,材料须一次备齐写准。

哈萨克斯坦外籍劳务许可新规10月17日施行:拒绝前不再发预先决定、不再听证,材料须一次备齐

哈萨克斯坦雇主为外籍员工申请劳务许可,10月17日起少了一道缓冲。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380号令,地方执行机关认定申请应被拒绝时,不再先向雇主发出“拒绝预先决定”通知,也不再安排听证;按原规则,雇主收到预先决定后还有2个工作日提出异议。对在哈用工多、靠项目节点排人的中资企业来说,最直接的变化是:材料第一次提交就得备齐、写准,被拒之后剩下的路只有申诉或重新申请。

一、命令本身

第380号令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长于2026年9月30日签署,同日在司法部登记,登记号40037;10月6日在哈萨克斯坦规范性法律文件电子标准控制库首次正式公布。命令自首次正式公布之日起满10个日历日后施行,也就是10月17日;其中涉及回归同胞(坎达斯)和移居者区域配额的部分条款,推迟到2027年1月1日执行。

这份命令一次改了13份部门规章,范围包括雇主引进外国劳动力许可、外国劳动力配额、外国人自主就业资格证明、劳动移民许可,以及多项与回归同胞有关的规则。和企业用工关系最大的是第一项。

二、劳务许可:拒绝之前的那一步取消了

改动落在2023年6月30日第279号令批准的《向雇主签发或延长引进外国劳动力许可及实施公司内部调动的规则和条件》。现行第9条规定,地方执行机关对材料有异议时,依照《行政程序和诉讼法典》第73条向雇主发出拒绝预先决定通知,写明听证的时间和地点;雇主可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听证后机关再决定受理还是拒绝。现行第12条同样要求,拒绝前先把预先决定通知发到雇主的个人账户,或以电信方式告知。

10月17日起,第12条整条删除,第9条只剩一句话:拒绝提供该项公共服务时,不与申请人进行听证。

三、新增两种“暂停办理”

规则新增第6-1条,地方执行机关可以应雇主请求,或者自行决定暂停办理,适用两种情形。一是不可抗力,指宣布紧急状态,或者发生、可能发生自然和技术性紧急情况;二是雇主出差或住院治疗,时间超过办理时限,而且没有法定代表人代为办理。

四、哪些没有变

和这条新闻相关的规定

办理时限没有动:地方执行机关在收到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登记,登记起6个工作日内核对材料,7个工作日内以机关负责人命令的形式作出签发或拒绝的决定。

公司内部调动的定义照旧:在世贸组织成员国设立、在哈境外经营的法人,把担任负责人、经理或专家的外籍员工调到其在哈分支机构、子公司或代表处,期限按劳动合同确定,最长3年,可延长1年。第74-1条继续保留处罚:未取得许可就以公司内部调动方式用工,或者实际岗位与许可载明的职业、专业不符,自发现之日起12个月内不再发放新许可。

对决定不服,可以向首都、州或直辖市行政长官办公厅投诉,办公厅在5个工作日内审理;仍不认可的,可以找移民主管部门或者向法院起诉。

配额规则的改动以措辞为主。Paragraph(prg.kz)法律信息系统的解读称,雇主提交配额申请和形成配额的期限都没有变。规则仍要求移民主管部门在每年1月1日前确定外国劳动力配额,分配到首都、各州和直辖市,并在分配后3个工作日内在官网公布。另外,新版外国人自主就业资格证明规则也写明,拒绝时不进行听证。

五、对中资企业意味着什么(编辑推断)

拒绝前的异议环节没有了,材料上的小毛病可能直接变成拒绝决定,重新申请又得重走一遍登记和审核的时限。中资承包商和制造企业成批引进工程师、技术工人时,这几天的风险应当算进工期。

几件可以先做的事:提交前对照新版申请表逐项核对(第279号令附件1已换成新版本),尤其是许可类别、职位和职业名称,以及外籍员工的资质文件;用公司内部调动方式派人的,确认实际岗位与许可一致,避免触发12个月不发新许可的条款;负责人可能长期出差的,提前指定代办人。

本文为法规信息整理,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办理以地方执行机关的要求为准。

资料来源:
哈萨克斯坦法律法规信息系统Әділет(第380号令全文),https://adilet.zan.kz/rus/docs/V2600040037
哈萨克斯坦法律法规信息系统Әділет(第279号令现行规则),https://adilet.zan.kz/rus/docs/V2300032977
Uchet.kz,https://uchet.kz/news/razresheniya-na-inostrannuyu-rabochuyu-silu-novye-pravila-s-17-oktyabrya/
МойСклад(moysklad.kz),https://www.moysklad.kz/global-news/izmenitsya-protsedura-polucheniya-razresheniy-na-inostrannuyu-rabochuyu-silu/
Paragraph法律信息系统(prg.kz),https://prg.kz/document/?doc_id=36857795

封面为AI生成示意图,非实景照片,与新闻内容无直接对应。

要点

  • 哈萨克斯坦第380号令自2026年10月17日起施行。
  • 哈萨克斯坦地方执行机关认定许可申请应拒绝时,不再先发预先决定通知或安排听证。
  • 哈萨克斯坦地方执行机关应在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签发或拒绝决定。
  • 哈萨克斯坦外籍劳务许可在不可抗力,或雇主出差、住院超时且无法定代表人代办时可暂停办理。
  • 公司内部调动期限按劳动合同确定,最长3年,可延长1年。
  • 外籍员工实际岗位与许可载明的职业、专业不符时,自发现之日起12个月内不再发放新许可。

常见问题

哈萨克斯坦第380号令何时施行?

第380号令自2026年10月17日起施行;涉及回归同胞和移居者区域配额的部分条款自2027年1月1日起执行。

外籍劳务许可被拒前还有预先决定通知和听证吗?

机关认定申请应拒绝时,不再发出“拒绝预先决定”通知,也不再安排听证,原有2个工作日异议期随之取消。

外籍劳务许可有哪些暂停办理情形?

不可抗力,以及雇主出差或住院治疗超过办理时限且没有法定代表人代为办理,可暂停办理。

外籍劳务许可的办理时限是否变化?

地方执行机关在收到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登记,自登记起6个工作日内核对材料,并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签发或拒绝决定。

公司内部调动有哪些期限和合规要求?

公司内部调动期限按劳动合同确定,最长3年,可延长1年。以该方式用工但未取得许可,或实际岗位与许可不符,自发现之日起12个月内不再发放新许可。

依据
哈萨克斯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长2026年9月30日第380号令(司法部登记号40037,2026年10月6日首次正式公布,10月17日起施行);《向雇主签发或延长引进外国劳动力许可及实施公司内部调动的规则和条件》(2023年6月30日第279号令,登记号32977)第6-1、9、12、74-1、82条
adilet.zan.kz/rus/docs/V2600040037 法律条文以 adilet.zan.kz 官方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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